为了贯彻落实水利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加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12月12日,省水保监督站组织福州市、连江县水保监督站执法人员,对福州可门火电厂工程进行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业主单位对可门火电厂一、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汇报。同时,现场察看了水土保持工作的进展和实施情况。检查组认为:可门火电厂在建设过程中对水土保持工作比较重视,有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水土保持设施大部分开始实施,现有的绿化工程比较规范。但是,由于一期工程未能验收,二期工程已在施工,部分建设场地弃土弃渣未能平整,造成零乱和裸露现象;水土保持总体措施以及规费缴纳相对滞后。
检查组强调指出:一是这次全国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力度大、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国家、省立项的重点项目,对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不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不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项目作为重点对象,希望建设单位要把这次全国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作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二是一期工程未能申请验收,已投入运行,是不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但考虑到一、二期工程在同一施工场地实施的特殊情况,基本同意建设单位提出的等二期工程完工后再申请验收。三是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尽快进行整改。同时,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要认真落实,如: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等,把水土保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二期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参加检查的有省水保监督站站长陈建军、科长黄自强,福州市水保监督站站长方祖光、王瑞,连江县水保监督站站长吴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