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水利部水保[2007]407号文件的要求,协调、衔接流域与区域执法专项行动,太湖流域管理局于11月30日在上海组织召开了太湖流域片区贯彻实施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座谈会。会后,太湖局印发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1、根据各厅(局)对所有在建项目及2003年以来已经完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的情况,以及在此基础上报送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和重大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分类汇总情况,太湖局将在2008年2月底前会同有关厅(局)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可和水利部督察巡视组来太湖流域片监督检查相结合,并采用跨省市联合检查方式开展,以便相互交流借鉴,促进各省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共同提高。现场检查方案将会同有关省(市)制定。
2、按照水保[2007]407号文件要求,太湖局将于2008年1月—4月组织有关厅(局)进行联合专项执法检查(视情况可采用跨省市联合检查方式),对按照事实陈述清楚、内容全面准确、证据充分确凿原则报送的重大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的违法违规事实进行核定,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以此为手段,达到促进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目的。对拒不停止和纠正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向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资主体或公众通报或媒体曝光;问题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将提请水利部在全国通报曝光,并提出建议处理意见。另外,太湖局还将根据整改时限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水土保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2008年4-6月,根据流域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太湖局将会同有关厅(局)召开一次重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提高流域片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
4、结合今年水利部办公厅布置的水土保持宣传要求,已在太湖网(www.tba.gov.cn)水土保持宣传专栏上开辟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专项行动专题,设立了举报电话(021-35054999-1309、1308)和专用电子信箱(xiaozang78@163.com),受理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收集相关线索和接受各界对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监督,有关信息将及时反馈各厅(局)进行复查核实,对重大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将派员进行现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