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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对福州西绕城高速公路(连江段) 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

录入:admin       录入时间:2008-3-13

为认真贯彻水利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加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管力度,3月12日,福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站郭瑞成、王瑞两位副站长带领市水土保持监督站执法人员,在连江县水利局周国强纪委书记和连江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吴东明站长陪同下,对福州西绕城高速公路(连江段)进行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

福州西绕城高速公路(连江段)位于潘渡贵安至东湖洋门,分为A10、A11两个标段。执法检查过程中,在两标段项目部的配合下,采取听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该建设项目落实水保方案情况进行全线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水保方案“三同时”制度上存在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相比滞后、个别单位对水土保持意识较差,水保工程重视不够,水保工程标准偏低。其中A10标段存在的问题有(1)在贵安桥头处取土场存在土方大量乱堆放现象,既没有及时运走,又没有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挡护;(2)沿线施工便道边坡未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土石下滑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极易使土石流入附近河流和农田,造成不必要的损失;A11标段存在的问题有(1)双头坝水库上游预制场没有按水保方案要求进行填方,又没有采取任何挡护措施;(2)擅自堵塞上游河道作为施工便道,直接影响上游来水;这些问题的存在会造成水库淤积,直接影响水库的正常运行,附近群众反映较大。

针对上述问题上,检查组提出以下整改措施:1、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增强法律意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建设单位应确实按水保方案进行施工,有变更方案的应将新方案上报当地水保部门,随时接受当地水保部门检查;3、要根据先挡后弃的原则,完善弃渣场的拦挡和排水设施,确保汛期安全;4、对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开展整治,按规定时间完成,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当地水保部门反馈。





连江县水土保持监督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