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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中止部分乙、丙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资格证书

录入:admin       录入时间:2008-04-17
福建省水利厅文件
闽水监督〔2008〕1号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中止部分乙、丙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乙、丙级证书持证单位: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厅于2007年7月6日发出《关于福建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丙级证书持证单 位考核换证的通知》(闽水水保〔2007〕14号)文件,并组织专家对已提交《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考核材料的持证单位进行了考核。但下列持证单位至今尚未提交考核材料,按有关规定对其持有的资格证书予以中止处理,现公布如下:

一、中止《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的单位15个:

(一)乙级单位(6家):

1、福建省水土保持学会

2、福建林学院园林规划设计院

3、福州亿兴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4、三明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

5、南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6、泉州市水土保持学会

(二)丙级单位(9家):

1、大田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

2、永定县水利水电设计室

3、漳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

4、厦门路桥景观艺术公司

5、宁德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

6、福安市水土保持试验站

7、寿宁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

8、屏南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

9、平潭县水土保持试验站

二、以上持证单位,乙、丙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中止时间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一日